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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5月1日将要上市的创业板能不能给他带来希望呢?这个创业板的设立初衷就是为了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从而促进经济的活力,带动就业和经济增长。然而,仔细读读3月31日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里面有一条规定:创业板上市企业必须处于盈利状态,而且要求的盈利水平还很不低。具体的规定是:创业板企业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得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并且发行前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
我的那位朋友看了之后只能仰天长叹。他告诉我说:有这条件,我还上市干啥?
这个门槛的确太高,看媒体报道,目前兴致勃勃排队准备上“创业板”的企业多为行业内的领军企业,有在数字电视软件市场占有76%份额的,有中国尿素产量第一的,有GPS产品全国销量第一的,有智能水表市场占有率第一的,有国内规模最大的电池制造商之一,有全球最大的集装箱检查系统供应商之一,个个都非等闲之辈,看了这些名单,也许你会对“创业”的概念有了全新的理解吧。
事实上,这种设立盈利标准的“创业板”在世界上算是独一无二。国际上公认的创业板市场与主板市场的最主要区别是:不设立最低盈利的规定,以免高成长的公司因盈利低而不能挂牌。如纳斯达克、香港创业板、英国AIM、韩国KOSDAQ等都是如此。
因为刚创业的企业,前几年通常都很艰难,需要多年的投入才能产生盈利,而这几年恰恰是创业企业最需要资金的时候。而对企业规定盈利要求,扼杀的恰恰是那些最需要资金的真正的创业企业。而如果一个企业如我们的《管理暂行办法》里所描述的那样稳定盈利并逐年增长,那么这个企业就已经不再具备“创业”的特征,也就没有必要在“创业板”上市了。这时候上市对企业来说无非是锦上添花,而对真正的创业企业来说,雪中送炭无疑是更加关键的。
如果设置了最低盈利标准,那这个“创业板”无非是主板市场的扩容而已,与“创业”无关。然而既然我们有了A股主板市场,又有了所谓的“深圳中小企业板”市场,不知道设置这个“创业板”的意义在哪里?
而如果我们的创业板真的要学习纳斯达克,一心要做“中国纳斯达克”的话,纳斯达克流行的这句俚语也许可以给我们一些启示:“Anycompanycanbelisted,buttimewilltellthetale.”(任何公司都能上市,但时间会证明一切)。在纳斯达克上市的企业,门槛不高,没有盈利要求。而对企业的投资价值的判断最终都是由投资者自己做出的,或者由证券、基金行业的分析师、基金经理们为他们提供专业的分析,告诉他们哪些企业是盈利的,可以投资;或者告诉他们哪些企业尽管没有盈利,但是增长前景良好,然后由投资者自己做决定。
我们当然理解有关部门的良苦用心,不就是怕咱股民太幼稚,被那些不良的忽悠企业把钱骗走么?大概是出于这样的善意,他们给中国的企业和股民安排了很多奶妈,立法机构、证监会、发审委,各种监管政策、条例堪称世界之最,而企业上市条件之苛刻也堪称世界之最。然而结果如何呢?中国的股市各种财务造假、欺诈事件之多也可以算是世界之最,而股市的震荡幅度也世界领先。对比一下中美两国股市,我们股市的震荡幅度远超过没有证监会、没有苛刻的上市条件的美国股市。
问题出在哪里?关键在于立法者、监管部门对市场不信任,总认为股民不能看管好自己的利益,不能对所投资的公司的状况有更好的了解,于是就不厌其烦、不厌其细地制定各种的门槛和规定。但监管部门的担忧显然是多余的,因为没有证据表明证监会和立法机构对上市企业的了解程度比股民和基金公司的专业分析团队更深。而且更重要的是购买股票的是股民或者其委托的基金公司,承担后果的是股民和基金公司自己,而不是证监会和立法机构,责权的不对等,很难让人相信证监会和立法机构能够真正地负责任,即便他们能够负责任,少数的官员对分散的市场信息的了解也不可能比市场的每一个参与者更准确。
更重要的是,中国股市的成熟,股市要真正成为企业融资与普通投资者分享企业成长收益的交易场所,而不是一个只知道追随政策和消息起舞、股票的价格与企业的经营业绩无关、股市的大起大落的赌场,就需要成熟的交易制度、会计制度、中介服务机构和法律框架,以及广大投资者投资心理和手段的成熟,这些都不是在婴儿车里能够学会的,而是需要长期的自由交易市场的磨合。如果奶妈们不让这个已经20岁的婴儿自己下地行走,而是把它圈在学步车里,给它设置各种各样的条条框框,并亦步亦趋地跟在后面,那么股市是永远不可能长大成人的。
作为监管部门和立法机构,应该放开一切不应有的条条框框,让市场在交易当中发挥作用。尤其是创业板这个最活跃的交易市场,更应该把市场自由和市场环境的培养放在首位,这才能发挥创业板应有的对创业的支持作用,而不是让创业板沦为A股主板市场的附属市场。(作者系经济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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